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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《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的公示

    来源 : 学校内网      作者 : 评建办     时间 : 2024-11-13

    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教督〔2021〕1号)、浙江省教育厅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浙教高教〔2022〕94号)文件要求,我校在扎实推进自评自建工作基础上完成了《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,按照审核评估工作流程,现予以公示。

    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

    联系部门:评建办公室

    联系电话:0571-86603306

    箱:jwc@zcmu.edu.cn

    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评建办公室联系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




    评建办公室

    2024年1113



    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(310053)

    校办电话:0571-86633077 0571-8663317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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